摘要:夏日看夜空月光盈盈闻两岸稻花飘香听远处蛙声一片顿时感觉无比的惬意可是却有些人为了一己私利不顾法律法规,非法捕捞捕猎2021年8月4日凌晨,江西樟树市公安局阁山派出所民辅警在辖区某村委附近田边巡逻时,发现有一男子头戴强光灯,身背电瓶和电杆在田...
夏日看夜空月光盈盈
闻两岸稻花飘香
听远处蛙声一片
顿时感觉无比的惬意
可是却有些人为了一己私利
不顾法律法规,非法捕捞捕猎
2021年8月4日凌晨,江西樟树市公安局阁山派出所民辅警在辖区某村委附近田边巡逻时,发现有一男子头戴强光灯,身背电瓶和电杆在田边捕猎。经询问得知该男子是附近村村民,他于当日20时许从家中出来到田边捕猎。民警在现场查获疑似虎纹蛙8只,捕猎用的麻电机一部。
为查清事情经过,民警将杨某某传唤到派出所做进一步的调查。后经宜春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工作人人员的鉴定,现场查获的8只蛙类为虎纹蛙,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杨某某本人对其非法捕猎虎纹蛙一事供认不讳。
其实在大家口中的“田鸡”
也就是“虎纹蛙”
在七十年代是很常见的动物
但后来由于被人类作食物而过度被捕猎
导致数量日趋减少,变成了濒危动物
已列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
是不是看上去就很肥美~
打住!!!
科普时间到!!!
虎纹蛙,俗名“泥蛙”,又称“田鸡”
为国家二级重点野生保护动物
现已被禁止出售、收购、食用
法律依据
《刑法》
第341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6条中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非法狩猎野生动物20只以上的,就属于非法狩猎“情节严重”。
来源:樟树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