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决定将下列存在失信行为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发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决定将下列存在失信行为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发布,对其予以信用惩戒。
同时向公安边防、工商、房管、国土、建设规划、民航、高铁等行政主管部门以及银行等金融机构和招投标单位予以通报,由相关部门对其在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市场准入、乘坐飞机、高铁、出境等方面给予限制,并请全社会对其进行监督。
如发现下列失信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或有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请向南阳市卧龙区法院举报,如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被执行人:王哲
性别:女
身份证号: 411302198705xxxx27
住址: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工业路与红庙路交叉口西南角金汇城3号楼3306室
执行案号:(2021)豫1303执3510号
执行标的:127704元
被执行人:袁红基
性别:男
公民身份号码: 412902196711xxxx18
住址: 河南省邓州市白牛乡白西村白牛街108号
执行案号: (2021)豫1303执恢1165号
执行标的100000元
被执行人:蔡丽
性别:女
身份证号: 412901197203xxxx29
住址: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七里园乡七里园村1组
执行案号: (2021)豫1303执3254号
执行标的:398417元
被执行人:赵远征
性别:男
公民身份号码: 411303198910xxxx14
住址: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安皋镇小潘洼11号
执行案号: (2021)豫1303执恢858号
执行标的337742.50元
被执行人:孙海烜
性别:男
公民身份号码: 412932197601xxxx1X
住址: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广场南街2号
执行案号: (2021)豫1303执恢770号
执行标的14137元
被执行人:索光洲
性别:男
公民身份号码: 411303196403xxxx31
住址: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红庙路136号
执行案号: (2021)豫1303执恢747号
执行标的:678178元
被执行人:李明仓
性别:男
公民身份号码: 412929195604xxxx54
住址: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中州西路中建七局四公司
执行案号: (2021)豫1303执恢892号
执行标的160000元
被执行人:李壮
性别:男
身份证号: 411324199501xxxx17
住址: 河南省镇平县杨营镇贾庄村九组
执行案号: (2020)豫1303执2817号
执行标的:32542.31元
被执行人:庄玉清
性别:男
身份证号: 412924197905xxxx36
住址: 卧龙区潦河镇中庄村
执行案号: (2020)豫1303执2096号
执行标的:4870元
被执行人:刘化连
性别:女
公民身份号码: 412902196812xxxx46
住址: 河南省邓州市白牛乡白西村白牛街108号
执行案号: (2021)豫1303执恢1165号
执行标的100000元
被执行人:李建明
性别:男
身份证号: 411303198011xxxx38
住址: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英庄镇尹营村尹营101号
执行案号: (2021)豫1303执3271号
执行标的:88972.23元
被执行人:李瑞平
性别: 女
身份证号: 412926197910xxxx8X
住址: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车站南路飞龙小区4号楼601室
执行案号: (2021)豫1303执3545号
执行标的:63532.24元
被执行人:方竟文
性别: 男
身份证号: 411303199001xxxx10
住址: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新西南村16号
执行案号: (2021)豫1303执恢799号
执行标的:298171元
被执行人:方建军
性别: 男
身份证号: 411303196912xxxx18
住址: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新西南村15号
执行案号: (2021)豫1303执恢799号
执行标的: 298171元
被执行人:方建春
性别: 男
身份证号: 412901196602xxxx30
住址: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新西南村15号
执行案号: (2021)豫1303执恢799号
执行标的: 298171元
被执行人:李永献
性别:男
身份证号: 411325198106xxxx50
住址: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文化宫街7号
执行案号: (2021)豫1303执3559号
执行标的:69198.71元
被执行人:郭玉
性别: 女
身份证号: 412932197705xxxx25
住址: 河南省南阳市桐柏县城关镇民主路200号
执行案号: (2021)豫1303执1446号
执行标的:25626.91元
被执行人:王德聪
性别: 男
身份证号:411381198804xxxx13
住址: 河南省邓州市张村镇梁庄村桥头30号
执行案号: (2021)豫1303执1278号
执行标的:7913.26元
被执行人:方起团
性别:男
公民身份号码: 412924197806xxxx1X
住址: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王村乡赵庄4组49号
执行案号: (2021)豫1303执恢809号
执行标的:75727.53元
特别声明
一、本次曝光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二、本次所曝光的人员为2022年2月28日之前尚未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
三、以上被执行人名单信息,若有关当事人对相关信息内容有异议,可向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提交证明材料并书面申请更正。
四、任何公民、组织不得将以上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用于非法目的和不正当用途。非法使用该信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使用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